刀锋走险原名:The Razor's Edge,又名情天恨海、剃刀边缘
莱利原本是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快活青年,和女友****已经谈婚论嫁,身边还有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苏菲、鲍勃和**。苏菲和鲍勃也准备结婚,而**却爱着****。 战争到来,莱利和其他小伙子一样也参了军,虽然只是到**医院开车,但目睹了战争的惨烈后,莱利的思想发生了变化。返回家乡后,他一再推迟了和****的婚事,而理由竟是要花时间思考人生的意义。在****舅舅埃**特的安排下,莱利被安排到巴黎去散心。6个月之后,****到巴黎寻找自己的未婚夫,却发现莱利住在一个糟糕的地方,虽然心情不错,但她知道他不再可能回到美国做股票经纪人,过富足的生活了。早已习惯了富裕生活的****摘下了莱利给她的订婚戒指,返回美国后嫁给了一直追求她的**。 莱利在巴黎靠干出卖体力的工作为生,他阅读大量的书籍,并因偶然的激励,决定前往印度寻找生命的真理。在印度和***的路途中,他的精神得到...
看不下去了,看到现在最不能忍得一个毛姆改遍,拉里怎么可能是这样的,从头到尾一幅drunk的不清醒不知所谓的样子
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;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.
这……虽然我喜欢Bill Murray,他跟拉里有一毛钱关系吗?这什么选角啊,还不如40年代那个泰隆鲍华(你要跟我说那是个小伙子也勉强了点)
原来我这么早就和Bill Murray结缘啦!
毛姆的小说改的如此的拉垮叙事,也真是拍的有些莫名其妙。
感觉导演对于self-explorer和self-indulgent的认识有些混乱吧,Larry 在这部电影的人设变得不再深刻真实了
在maugham的悲剧看来,似乎好像只关心如何shines,好比付出的微不足道(还我的***),这样的观点恰好适合一种,走运它是庶子,如果It不相信运气有it的宿命。这个是17条当前的短评'月与六'。